羊城晚報訊 記者梁懌韜報道:本月起,《廣州市水域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已正式實施。昨天,廣州市城管委召開新聞通氣會,對這部中國大陸第一部地方性水域市容管理條例進行解答說明。根據通氣會內容,廣州一些傳統飲食習慣,如游艇上賣艇仔粥,可能受到條例影響。
  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市區主要水域的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範圍內經營餐飲業,具體範圍由市人民政府劃定並向社會公佈。在前款規定範圍以外的水域經營餐飲業的單位和個人,不得將廢棄物排入水體。
  廣州飲食,和江河湖泊密切相關。在荔枝灣涌景區,市民游客樂於品嘗木艇上烹制的艇仔粥;珠江夜游游船,部分還提供自助餐、夜茶等服務;黃沙海鮮市場、海珠區瀛洲侖頭、南沙十九涌等地,都有臨水海鮮食肆。根據條例第二十九條,上述行為都違法?
  對此,廣州市城管委水上處相關負責人稱,該條例中的“餐飲業”,主要指固定在水面或臨水的水域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範圍。故珠江夜游等非固定經營餐飲行為,並不觸犯條例;但在水面非固定經營,及在河道湖泊堤防間的水域、沙洲、灘地、行洪區、堤防本身和護堤地、河涌管理藍線劃定範圍、河涌堤防背水坡腳以外6米間全部區域經營餐飲業的,將可能觸犯條例。
  羊城晚報記者追問,像荔枝灣涌的艇仔粥木艇,時而固定褪倍鼐扒叨岱翊シ柑趵6源耍洗ο喙馗涸鶉吮硎荊闃菔姓棵耪怨闃菟蟣=嚳段Ы兄匭祿ǎ銑槍懿棵漚菔姓祿ǖ謀=嚳段В約爸蟪鎏ǖ奶趵岡蚪兄捶āD殼埃槍懿棵乓嗾糜巍⒒繁5繞淥棵牛憂慷隕嫠鴕檔募觳欏D殼俺槍懿棵乓缶哂脅鴕災實拇唬員阜掀鍶萜鰨樂共鴕掀鎦迸潘頡O喙靨趵晟坪螅槍懿棵漚日攵暈廴狙現氐木囈兄捶ā�
  根據條例,違反第二十九條第一款規定在市區主要水域的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範圍內經營餐飲業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責令停止經營,處以三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違反該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將各類廢棄物排入水體的,處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梁懌韜  (原標題:廣州地方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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