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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海網(微博)10月1日訊 據臺灣東森新聞網報道,臺北市信義分局偵查佐薛貞國遭毆死案,引起外界討論警方替人“圍事”的紀律問題,民進黨“立委”段宜康1日質詢時指出,王卓鈞擔任“警政署長”長達6年6個月,堪稱史上最長壽“署長”,建議王卓鈞退休或轉調,讓警界註入活水產生新氣象。
  段宜康詢問王卓鈞擔任“警政署長”會不會累,王回應“會”,段宜康再問想不想離開職務,王再回應“當然有時候會”,段宜康表示,為了警察好,王卓鈞應該要離開職務。
  段宜康表示,首位警界出身的前“警政署長”莊亨岱任期4年4個月,王卓鈞任期則長達6年3個月,兩人之間的“警政署長”任期都不超過3年,“一個位子占了異常長的時間,系統會扭曲”,建議王卓鈞主動提出退休或調職。
  段宜康並說,王卓鈞以下三線三星警官共21名、有13名是王的學長,三線二星共170名、56名是王的學長或同學,“大家等著當‘署長’等很久,總是要有流動活水”,呼籲王卓鈞不要因為個人疲累,造成警界鬆懈與人事壅塞,換個署長才能讓警界有新氣象。
  王卓鈞未回應段宜康,國民黨“立委”陳超明接力再問是否同意,王表示“一部分有道理”,陳超明表示,薑是老的辣,不是年輕就能世代交替。見王卓鈞沉默,陳超明挾閩南語問“我講的你聽得懂嗎?還是你很感動?”
  王卓鈞則回應,“這幾句話我就要感動嗎?”強調長官要求離開就會離開,不過新加坡也有警察總監任職12年半的記錄。
  責任編輯:劉強  (原標題:台“警政署長”在任6年 段宜康吁退休:別造成警界鬆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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